一纸罚款通知单,让王先生头疼了好几天——5月1日,他驾驶混凝土泵车(四轴)行驶到307国道井陉路段时,被井陉县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(以下简称“治超检测站”)的执法人员查住,罚款200元,理由是该车过秤重量超过40吨,属于超限。“我这辆车出厂就41吨(行车本上标明了),按照治超检测站的说法,岂不是开车出门就要被罚?”王先生想不通,为什么交管部门发了行车本,允许他的车上路,治超检测站却要罚钱。
事件:
超限被罚200元
王先生是省会一家建材公司的工人,5月1日,他驾驶公司的混凝土泵车到井陉县一建筑工地作业,当天21时往回返。混凝土泵车是一种车身上载有臂架的机械作业车,臂架伸开后可长达数十米,用来将搅拌好的混凝土输送到高处。当王先生沿着307国道行驶时,被执法人员拦下,让他开车到井陉县治超检测站过秤检测。“经过检测,车重43.18吨,执法人员说超过40吨就属于超限,所以罚款200元。”王先生说,这让他很不理解,“我这辆车整车41吨,按照治超检测站的说法,岂不是出厂就超限,出门就被罚?再说交管部门给我发了行车本,就是允许我上路行驶,为什么属于交通部门的治超检测站,却要罚我钱呢?”
车主:
特种车不该有超限一说
5日上午,记者见到了王先生收到的《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》和《井陉县交通局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》。《通知书》是井陉县治超检测站出具的,上面显示:“××建材公司:经调查,本机关认定你(单位)超限运输车辆冀A×××××擅自行驶公路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……本机关拟作出罚款200元整的具体行政行为。”《决定书》的“违法事实及证据”一栏注明:2009年5月1日21时,冀A×××××徐工大型货车(4轴)车货总重43.18吨,超重3.18吨,擅自在307国道超限行驶……“处理依据”一栏注明,依据是《公路法》第七十六条第五项。
“我当场就把罚款交了,但心里觉得接受不了。”王先生认为,《通知书》和《决定书》上认定他的车是“运输车辆”和“大型货车“,这种说法他觉得不成立。”混凝土泵车是一种机械作业车,和吊车、铲车一样,应该属于特种车辆,根本不能装货,因此也不该有超限一说。“王先生说,这辆混凝土泵车已经作业两三年了,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因“超限”被罚的事。
检测站:
四轴车不能超过40吨
5日下午,记者来到井陉县治超检测站。该站的高副站长说,根据交通部2000年颁布的《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和2007年华北五省(市、区)联合治理超限车辆的要求,对于超限车辆有界定标准:王先生的车是四轴车,四轴车不能超过40吨。
高副站长告诉记者,其实超限车并不是不能上路,只要车主办理一张“超限运输证”,就可以上路行驶。“这种证是免费办的,当天我们已经告知了混凝土泵车司机。”高副站长说。
车管所:
该车不在“治超”范围内
昨日下午,记者联系市交管局第二车管所,通过仔细核查对照,工作人员认定王先生的车属于重型专项作业车,“该车不属于运输车,因此也不在治理超限的范围内,治理超限主要针对的是运输车辆。”该工作人员说,他们颁发行车本依照的是公安部有关公告,“若车型合乎相关标准,就予以发证”。
公路处:
将进一步了解情况
随后,记者又与石家庄市公路处路政科取得联系。该科周科长表示,相关治超规定中,除了经过特殊审批的车辆,如抗震救灾用车等,并没有说明哪一种车型不在治超范围内,因此所有的车型都必须符合治理超限的有关规定,否则就要受到处罚。“王先生遇到的情况比较特殊,我们会进一步了解。”周科长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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